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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口岸迎来首单以大窑湾港为离境港的启运港退税业务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23-04-28 19:57:42浏览次数:4928次

            4月26日,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DBR)受广州高跃斯贸易公司委托承运的一批钢材,在大连海关隶属鲅鱼圈海关全程指导下,顺利完成出口报关单申报、转关手续,在营口鲅鱼圈港装船,经由DBR环渤海内支线运往大连自贸片区大窑湾港,计划于5月2日发往马来西亚。该批货物从鲅鱼圈港启运后,货主方广州高跃斯当天即可向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提交启运港退税申请,标志着大连获批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以来,东北首单以大窑湾港为离境港的启运港退税业务正式落地。

            广州高跃斯贸易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往这些出口转关货物需要从大连实际离境后才能办理退税,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扩大到辽宁后,我们从鲅鱼圈港办理完成海关通关手续装船后即可提前申请出口退税,预计退税金额9.3万余元,可节省7天的退税周期。这无疑将加快企业资金周转,为我们拓展海外市场增添发展信心。”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税〔2023〕8号),批准大连大窑湾港自4月1日起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获批作为大窑湾港配套启运港的包括营口港、秦皇岛港、唐山港、天津港、烟台港等11个环渤海主要港口。
            获批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可实现出口企业、启运港、离境港等多方互利共赢。
            对出口企业而言:
            大大节省货物从启运港至离境港的途中运输时间和在离境港靠港、等待装船、办理离境手续、换装国际航行船舶等时间,有效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国际贸易动力活力。
            对启运港而言:
            从启运港出发的外贸集装箱货物直接退税,出口企业缩短退税周期,加速资金周转,更愿意就近从启运港办理出口,增加启运港货物吞吐量和口岸物流分拨效率。
            对离境港而言:
            从启运港出发的外贸集装箱货物,只有通过相应的离境港离境,才能在启运港申请办理出口退税,可有效提升启运港与离境港之间的互通能力,扩大离境港集装箱业务规模,作为离境港的大连大窑湾港的中转货物量将大大增加。

            “针对启运港退税试点新特点,大连市政府统一调度,大连口岸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提前完成海关系统申报数据跨关区联调和运输工具备案等通关保障工作,围绕优化口岸服务、推动信息共享、助力通关提速、加快退税办理同向发力,聚力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全力打造最优口岸营商环境,推动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落地落实。”大连市口岸办副主任林正奎介绍。
            作为大窑湾港所在地,大连自贸片区将在大连海关、市口岸办、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广泛开展宣传宣讲、招航引货,动态做好政策运行监测评估,支持环渤海内支线做大做强,进一步增强大连港与日韩港口的竞争力,放大大连面向东北亚、融入RCEP开放合作门户作用,打造更优口岸营商环境,推动建设对外开放新高地。
            文字:经发局
            编审:党群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