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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自贸片区建立国际商事调解新模式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23-12-22 21:34:31浏览次数:3022次

           为进一步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大连自贸片区 “六位一体”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连自贸片区创新国际商事纠纷调解模式,通过引入辽宁首家市场化商事调解机构,建立健全国际商事调解与诉讼、仲裁有机衔接的服务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
            一、主要做法
            (一)引入市场化商事调解组织
            片区通过引入辽宁首家市场化商事调解组织-大连方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持续完善片区“六位一体”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该中心在片区从事商事调解业务,可以向当事人收取合理费用,进一步激发商事调解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大连方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能动性,鼓励律师、仲裁员等专业人士在国际商事调解活动中充分发挥个人作用,提升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二)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商事调解
            片区与市司法局、大连方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签订《构建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作框架协议》,持续优化机制建设,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商事调解。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对于调解案件的委派委托流程、案件调解程序、调解结果司法确认等工作通过定期的联席会议,持续总结经验,优化工作模式。二是建立信息互动机制。对于涉及商事案件有关的调解或裁判信息,建立信息互通平台,推动资源共享,提升工作质量与效率。三是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对于典型案例及案件调解工作情况定期组织分析研究和评估,推动商事纠纷多元解纷机制的完善和创新。
            (三)构建“调解优先”多元解纷格局
            片区坚决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引导商事主体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商事纠纷,以更低成本、更高效率、更加稳妥、更为灵活的方式预防和化解纠纷,公平公正地保障企业及群众的合法权益,从而将大量商事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六位一体”法律服务平台作用,促进商事调解与法院、仲裁机构的衔接联动,鼓励市场主体商事调解解决纠纷,通过构建“调、仲、诉”有机衔接、多线联动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二、实践效果
            (一)商事调解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
            伴随着高水平对外开放,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合作进一步深化,跨境商事争议不可避免,加快发展商事调解的需求愈加迫切。大连自贸片区始终鼓励支持商事调解组织在片区设立及运营,通过引入首家市场化商事调解组织,创新商事调解组织形式,提供商事有偿服务,激发调解组织内生动力,推动商事调解市场活力不断增强。
            (二)全链条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体系进一步完善
            片区在已有“六位一体”法律服务体系下,通过引入辽宁首家市场化商事调解组织,进一步完善商事调解格局,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有偿商事调解“多调并进”工作模式,为市场主体非诉讼纠纷解决提供更多路径选择。
            (三)多元解纷合力进一步强化
            片区通过与市司法局、大连方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签订框架协议,明确合作内容和共建机制,加强平台开放互动,实现资源共享,相互提供专业支持,促进效能优化整合,多元纠纷解决合力进一步强化。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大连自贸片区将继续鼓励支持商事调解组织在片区设立及运营,创新商事调解组织设立形式,不断优化调解、仲裁、诉讼有效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实现各类国际商事纠纷“能调则调、适仲则仲、当判则判”,着力将片区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法务集聚区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
            文字:陈晓宇、雷作、史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