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投标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我局对历史沉淀招投标保证金进行了清理,为做好此类沉淀保证金清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退范围:2018年以前代收代管的招投标保证金。
二、请各相关投标人对本单位在原大连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生的保证金缴退情况进行清查核对。如发现未退还的保证金款项,请于2024年2月29日前向大连自贸片区(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大连市金州区黄海西四路215号2409室,联系电话:87312851、81641581)提供退还保证金所需资料进行核对,办理退还手续。
三、退还保证金所需资料:
1.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主要写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缴纳保证金金额及日期、未及时办理退还手续的原因等(详见附件2)。
2.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银行业务单或电子回单);如无法提供,需提供银行转账的流水明细,及所在单位退款收据(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及公章)。
3.承诺书(详见附件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支付保证金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中标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中标合同、招标人同意退还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6.如因企业变更、企业兼并等情况造成交款单位与退款单位不一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各相关主体名单.doc
附件2 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docx
附件3《承诺书》.doc
大连自贸片区(保税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