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局对辽宁卓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411-81641501。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大连保税区)规划建设局进行反映或陈述,相关材料邮寄至大连保税区自贸大厦二楼工程建设审批厅。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
(大连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