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国际航行船舶绿色甲醇保税加注业务发展,规范试点企业经营活动,明确各单位监管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片区制定《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国际航行船舶绿色甲醇保税加注业务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为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该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大连自贸片区制度创新局(反馈同时留下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7日。通信地址:大连自贸片区管委会综合服务楼2510室,联系人:宋丰伟,联系电话:87319935。
附件: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国际航行船舶绿色甲醇保税加注业务暂行管理办法》.docx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
(大连保税区)制度创新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