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根据《大连市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的工作制度》、《大连金普新区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的工作制度》、《关于贯彻市委常委会精神及市安委办工作部署严格落户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金普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大连金普新区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场景化全链条监管机制方案》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片区实际,现就开展2026年度大连自贸区(保税区)落实建筑业、房地产业、检测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注册在片区具有相关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检测企业。
对存在下列情况的注册在片区建筑企业重点抽查:
1.上年度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上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
3.日常监督中存在不良业绩的。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企业是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分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关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负责人。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实行每日研判制度,逐级自查自改、逐级承诺、逐级确认,审核签字后对外发布安全公告,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实行带队检查制度,确保各岗位负责人每天、每周检查本单位安全隐患次数。
(五)是否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能力考核制度,定期进行抽考,并将成绩报企业总部。
(六)企业是否实行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职代会、工会、职工代表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测评,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检查方案
(一)抽查时间
自2026年3月起,每周安全生产抽查比例不低于2%。
(二)抽查方式
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模式进行企业安全生产抽查。
四、结果处置
对抽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不满足上述检查标准的企业,限期进行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撤销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
(大连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