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缩短行政审批时间,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规划管理效能,支持大连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依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上海自贸区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大连保税区范围内实施的工业、物流仓储项目(易燃易爆、危化类项目除外),在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工作。
二、概念界定
建筑师负责制是以建筑师为责任主体,受建设单位委托,在工程建设中,从建筑设计到工程竣工直至使用质保期的全过程,对项目的设计方案及成果全面负责,使成果符合规划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实施流程
在自贸区范围内,符合上述规定的项目,采取企业自愿的方式进行建筑师负责制。
建筑师负责制的管理模式为“政府定标准,建筑师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四个环节。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规划条件及相关建设要求,并依据法律法规明确审批阶段的报件要求。
建筑师持企业的委托书,与我局签订书面承诺,对工程设计成果的技术质量全面负责。规划部门对试点项目免予技术性审查,仅作程序合法性审查,规划设计方案仅做备案。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定期巡查,巡查过程中如发现建设项目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该项目建筑师负责制立即作废,建设项目各项手续须按原法定程序重新办理。
在项目竣工规划核实阶段,如发现建设项目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依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报相关部门从重处罚,对处罚结果计入个人信用档案,给予信用惩戒。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建筑师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设计单位所承接项目必须符合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2.失信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我区范围内从事相关工作。
3.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