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流动人员档案转出服务
事项名称 流动人员档案转出服务
事项类别 档案信息统计调查
牵头实施部门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承办机构(办理机构) 大连保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共同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申请条件) 公民,社会组织
办理依据(设定依据) 《大连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试行)》(大人社发〔2014〕64号)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第(六)条:畅通档案转递渠道。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拟压缩后的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联系电话 大连保税区管委会综合办公楼E座五楼档案室;咨询电话:0411-87329836
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0411-87306965
办公地点 大连保税区管委会综合办公楼E座五楼档案室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收费标准
拟精简后的基本流程(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调档函、《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手册》(个人或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办理。
2、户籍、党组织关系托管在人才服务机构的,应在办理转档案前或同时一并转出。
3.2015年1月1日前存档的,档案转出前,按国家规定的存档收费标准,结清存档费用
4.经审核转出手续无误后,全部档案材料一次性转出。
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现场领取、邮寄送达
服务对象评价意见的反馈方式 电话反馈
申请材料情况(办理材料)
申请材料名称 是否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设定依据 申请材料提供者
调档函 《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的通知》(大人社发〔2016〕281号)、《大连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试行)》(大人社发〔2014〕64号 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有资格保管档案的机构
《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手册》(个人或者单位) 《大连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试行)》(大人社发〔2014〕64号 大连保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离职证明/退工单等 《大连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试行)》(大人社发〔2014〕64号 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