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保税区管委会-提供高校毕业生报到手续办理服务
事项名称 提供高校毕业生报到手续办理服务
事项类别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牵头实施部门 大连保税区管委会
承办机构(办理机构) 大连保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共同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申请条件) 公民
办理依据(设定依据) 《关于2016年接受省外院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辽教函〔2016〕181号)第四条第2款:《报到证》签发至接收单位或各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毕业证、身份证到相关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拟压缩后的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411-87180635
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0411-87306965
办公地点 大连保税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三楼18、19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收费标准
拟精简后的基本流程(办理流程) 1.毕业生登录网站签订网上协议;
2.高校中心审核网上信息;
3.高校中心审核毕业证、报到证、劳动合同;
4.高校中心开具《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
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现场办理
服务对象评价意见的反馈方式 电话反馈
申请材料情况(办理材料)
申请材料名称 是否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设定依据 申请材料提供者
毕业证 《关于2016年接受省外院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辽教函〔2016〕181号)第四条第2款:《报到证》签发至接收单位或各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毕业证、身份证到相关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申请人
报到证 《关于2016年接受省外院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辽教函〔2016〕181号)第四条第2款:《报到证》签发至接收单位或各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毕业证、身份证到相关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申请人
劳动合同 《关于2016年接受省外院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辽教函〔2016〕181号)第四条第2款:《报到证》签发至接收单位或各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毕业证、身份证到相关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