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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2年度水路运输服务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12-02-21 14:03:55浏览次数:9160次

    区内各水路运输服务企业:
        为了维护我区水路运输服务业市场经营秩序,规范从业者经营行为,推进我区水路运输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2年国内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服务业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决定开展国内水路运输服务企业核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工作时间
        此次年检工作从2011年2月28日开始至2011年4月30日结束。此次核查形式为申报制,参加本年度核查的国内水路运输服务企业须在规定的核查期限内将要求的材料上报保税区交通局。对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参加核查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经营资格,请各企业接到此通知后,按规定的时限参加核查。
        二、核查的对象及程序
        凡是在201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的企业。
        三、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填写《国内水路运输服务业核查报告书》下载网址:(WWW.DLFTZ.GOV.CN
        2011年度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办公地点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票据领购簿》及2011年度使用票据的存根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核查的主要内容
        1、核查经营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核查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要求经营者应具备的经营资质条件的保持情况。
        3、核查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4、了解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五、核查的工作要求
        1、由于参加年检的企业数量多,时间相对较短,为了提高年检的时效性,请各参加年检的企业,能够认真阅读年检工作的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和填写材料,对不清楚的事项需要咨询的请及时打电话联系。联系电话:87319942 。
        2、应保证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有效、并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提交的全部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4、填写全部材料应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应使用签字笔填写。
        5、不允许企业聘请中介机构人员为企业代办年检。
        6、所填写的核查材料可在网上下载。
        网址:(WWW.DLFTZ.GOV.CN

        附件:
        1、附件1国内水路运输(服务)经营者年度核查报告书

        2、附件2《年度核查报告书》填写说明


                              保税区交通局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