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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晓波副主任对我区开创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新局面提出三点要求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12-10-26 15:47:55浏览次数:4654次

        在我区日前召开的新时期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会议上,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宋晓波对我区开创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新局面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深入剖析当前劳动关系的复杂背景和阻碍我区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根源所在,着力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合力,充分发挥三方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协调队伍建设,努力创新工作模式、探索工作方法,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二是注重过程,科学组织。切实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引导企业所有者、经营者树立互利双赢、长远发展的观点。充分发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标准的导向作用,指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围绕创建和谐企业的标准,细化并完善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管理绩效。相关责任部门认真开展对企业经营者的法律培训,加大对存在问题企业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三是严格考评,追求实效。区人社局要牵头各相关部门,以加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为牵引,认真组织开展“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等级评价”考评工作,科学合理地量化考评指标和评分标准,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李强副主任在会上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一是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在进一步巩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的同时,重点提高小微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全面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做好平时用工备案和年度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备案工作,有效运用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实现对企业用工的全程监管,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的履约质量。二是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形成平等协商的和谐局面。深入实施《大连市企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建立健全民主、平等的集体协商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制度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努力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切实提高集体合同有效性。三是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加强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建设。加强三方机制主体建设,进一步明确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职责、任务、运行程序及工作规则,创新三方机制模式和工作方式,扩大三方机制协商对话范围,共同研究协调解决劳动关系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增强各方在协调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中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共抓落实中的代表性和影响力,切实发挥三方机制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以区、街道、企业三级协调劳动关系机制为主干,积极推进产业园区、街道、企业协调劳动关系组织建设。四是建立专业化的基层调解队伍,切实提高基层争议化解的能力。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逐步建立多层次的争议调处机制,重点提高基层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水平和质量,力争把劳资双方可能发生的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将争议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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