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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2013年度大连保税区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的通知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14-02-27 11:17:35浏览次数:6494次

    大保团发【2014】1号

    各团组织: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在基层团组织中形成争先创优的浓烈气氛,积极培育保税区青年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制;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再上新台阶。保税区团委决定评选表彰2013年度“大连保税区青年文明号”、“大连保税区先进基层团组织”、“大连保税区优秀团干部”、“大连保税区优秀团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大连保税区青年文明号”参评对象:区内各团组织。

        2、“大连保税区先进基层团组织”参评对象:区内各基层团组织。

        3、“大连保税区优秀团干部”参评对象:区内各行各业中的专、兼职团干部。

        4、“大连保税区优秀团员”参评对象:区内团员。

        二、评选条件

        1、“大连保税区青年文明号”: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教育等不同行业、领域中体现出较高的文明素养和牢固的质量、效益观念,并取得优异成绩;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工作中心,围绕青年文明号创建要求,充分发挥青年的模范带动作用,紧紧围绕“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活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取得良好成效;激励引导广大青年文明号集体立足岗位、扎实工作、服务社会,为建设富庶美丽文明保税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大连保税区先进基层团组织”: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指导思想端正,各项工作走在全区前列;及时足额上缴团费,团费管理使用合理;认真、及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团的工作生动活泼且富有成效,受到过本单位党政领导和上级团组织好评;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有突出作为。

        3、“大连保税区优秀团干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密切联系青年,勤奋工作,锐意进取,能积极发挥作用,为青年办实事、办好事,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积极开拓共青团工作新局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有积极表现,在团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4、“大连保税区优秀团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共青团工作;积极参加团的学习和其他各项活动,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团员青年中反响较好;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有良好表现,在本职岗位上工作努力,成绩显著,或在某一方面有较突出贡献。

        三、评选办法及名额

        1、拟表彰2013年度“大连保税区青年文明号”20个。

        2、拟表彰2013年度“大连保税区先进基层团组织”15个。
      
        3、拟表彰2013年度“大连保税区优秀团干部”15名。

        4、拟表彰2013年度“大连保税区优秀团员”20名

        四、推荐评选的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区内各基层团组织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工作在引导职业青年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主动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设计创建活动内容,认真部署,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推荐工作要兼顾各层次,保证结构合理。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区内各基层团组织要用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的创建形式吸引广大青年参与,在工作场所开辟宣传阵地,积极争取新闻单位的支持,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创建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文明的从业氛围、和谐的社会环境,从而不断地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为我区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做出应有的贡献。

        3、严格把关,及时上报。区内各基层团组织要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创建质量,确保考核、评选工作不走形式、不降标准。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总体部署,精心设计,进一步细化考核、评价标准,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并以此推进团干部工作的实绩考核。年度统计、团费收缴等基础工作将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4、推荐过程中,要征得有关党政部门的同意,征求团员青年的意见。

        5、集体、个人申报表一式三份,两份纸质、一份电子档。

        6、申报表请于3月20日前报团区委;电子档传送邮箱至bsq_2505@126.com

        7、被推荐的单位和个人要上报反映先进事迹的文字资料。

        8、电子版申报材料请在保税区团委网站自行下载。

        联系人信息及电话:黎晓曦  87312853 (6603)
                                  13840922526(6715)

        团区委办公室:大连保税区综合服务楼15A12室
     
        附件:
        附件1: 2013年度大连保税区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附件2: 2013年度大连保税区先进基层团组织申报表
                  
        附件3: 2013年度大连保税区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4: 2013年度大连保税区优秀团员申报表


                               
     
    共青团大连保税区委员会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