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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4年大连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14-04-01 09:48:38浏览次数:6342次

        一、重点支持范围
        1.自主创新项目。重点支持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及行业应用解决方案。
        2.创新中心(技术联盟)及新兴技术成长计划项目。重点支持汽车电子、多媒体、金融、信息安全等领域的创新中心(技术联盟)项目;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关键技术的新兴技术成长计划项目。(申报说明见附件)。
        3.重点试点示范类项目。工业软件示范项目;地理信息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智慧城市试点示范项目;重点行业及领域国产软件展示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采用自主可控核心关键技术研发的全国产软硬件解决方案;近两年承担或参与国家部委相关重大专项(软件类)及以软件为主导的国家工程中心(国家、省级实验室)项目。
        4.信誉体系认证项目。企业已通过CMMI、ISO20000、ISO27001认证且未获得过政府支持的项目,或已签订合同正在实施的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在2014年5月30日之前)
        5.公共服务项目。在业界有影响力的全国性行业应用与技术论坛活动;政府主导的国家级展会;面向软件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技术平台项目、创新孵化平台项目、人才培训项目;产业发展专题研究。
        二、支持方式和条件
        1.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以补助方式安排。
        2.在我市工商登记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实施能力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企业,优先考虑软件企业、系统集成资质企业、国家规划布局企业、软件百家企业申报的项目。
        3.项目建设完成期不晚于2015年6月,且已处于实施阶段。
        三、申报及评审方式
        1.网上申报:请申报单位登录“大连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网上办公系统”,点击专项资金栏目进行网上申报。没有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的企业无申报资格。
        2.每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认证类项目除外),只受理网上申报,企业申报的项目需经所在区市县(先导区)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报送市经信委;市经信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会同市财政局确定初审结果;通过专家答辩、现场考核等程序完成。
        四.申报时间:企业申报时间:重点支持范围中第1、2、3条申报时间2014年4月18日之前;第4、5、条申报时间2014年5月30日至前。区市县推荐项目时间:2014年5月16日之前。
                                  

    经济发展与统计局   
    2014年4月1日 

     


      
        附件:2014年软件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说明

        一、创新中心(技术联盟)扶持计划及新兴技术成长计划类项目申报说明
        (一)大中型企业创新中心(技术联盟)扶持计划类
        针对装备制造、船舶物流、汽车电子、工业控制、节能减排、电子产品、金融、互联网、信息安全等行业或领域具有成熟技术与产品的大中型软件企业,评选具有较强技术实力和成型产品的软件企业(或企业联合体),认定为创新中心(技术联盟),鼓励做专做精做强,打造我市具有创新力、竞争力的优质软件企业。
        申报企业具备的条件:
        1.创新中心:
        (1)本地依法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具有软件企业资质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2)企业拥有该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及产品不少于3种,有一种可替代国外同类产品的自有产品,或产品在国内同类产品中技术和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
        (3)该领域的产品所创造的收入占企业总收入不低于30%;
        (4)企业技术研发资金投入连续两年不低于500万元或两年总计1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较完善的研发环境及设备条件,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技术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6)企业产权明晰,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两年无亏损。
        2.技术联盟:
        (1)必须由两家及以上企业组成,以一个核心企业作为申报主体,其他企业联合申报,每个企业为本地依法设立独立法人,研究所及院校不算做企业;
        (2)核心企业具有软件企业资质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其他企业不限;
        (3)联盟企业利用各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针对某个行业或领域共同开发产品,企业间具有技术互补性,并通过合同购买,产权明细;
        (4)核心企业在该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及产品不少于2种,自有产品填补国内空白,或产品在国内同类产品中技术和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
        (5)核心企业在该领域的产品所创造的收入占企业总收入不低于30%;
        (6)核心企业技术研发资金连续两年不低于300万元或两年总计不低于600万元;
        (7)联盟各企业具有较好的研发环境及设备条件,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技术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8)联盟各企业产权明晰,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两年无亏损。
        (二)小微企业新兴技术创新成长扶持计划类
        针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包括的信息产业11个重点产品涉及的关键技术,重点支持企业研发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等领域所需的软件产品以及相关硬件产品所需的软件技术;在国内工业及重点行业应用领域处于领先的专有软件技术、产品或应用系统等。
        申报企业具备的条件:
        1.本地依法设立独立法人公司,成立两年以上,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具有软件企业资质;
        2.企业拥有针对上述技术领域的、已获得知识产权(含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等)证书的核心关键技术,并已运用该技术开展应用研发或项目实施;
        3.企业正式员工不少于15人,其中技术研发人员要达到70%以上;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在相关管理部门无不良记录;
        5.企业产权明晰,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各项管理制度完善。
        二、企业填写申报表说明(办公系统中下载)
        申报指南重点支持范围中第1、3条填写大连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第2条软件企业创新中心(技术联盟)扶持计划申报表或软件企业“新兴技术创新成长计划”申报表。第4、5条根据申报内容上传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