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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全市商贸、粮食流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16-12-30 11:05:01浏览次数:7723次

        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委会和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要求,结合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消安委〔2016〕12 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商贸、粮食流通领域冬季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自即日起至2017年1月20日,在全市商贸、粮食流通领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超前分析研判,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形势特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组织动员,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我市商粮系统安全稳定。

        二、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排查整治行动的范围包括商贸流通领域、储备粮仓储企业和委属单位。着重对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进行排查整治。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等。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别、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四)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五)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经营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

        各区市县商务、粮食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增减排查整治内容。

        四、时间和方式

        此次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

        即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为安排部署阶段。主要任务: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二是动员部署、督促引导企业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

        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月10日为全面排查整治阶段。主要任务:一是商粮企业、委属单位自查自改,并将自查的隐患和问题及整改情况列出清单。二是各区市县商务、粮食主管部门深入企业开展督促检查。

        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20日为总结评估阶段。主要任务:一是对隐患治理落实情况进行复查,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切实做好“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二是全面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在排查整治行动期间,市服务业委将视情况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区、各单位开展排查整治行动进行督查。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我市冬季历来温度较低,强风、雨雪、冰冻等等恶劣天气将会频繁出现,会给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带来一定影响;且冬季正处岁末年首,是各项业务工作进入冲刺阶段或布局阶段的关键时期,工作强度有所增加,人员疲态逐渐显现,极易产生麻痹大意、懈怠心理,增大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可能性。进入冬季以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商务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等部门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对此,各地区、各单位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增强安全工作首位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根据季节特点,采取有力措施,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切实把本次行动抓实、抓紧、抓好。

        (二)即查即改,落实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安监、消防、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商粮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防范监督和整改治理。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列出隐患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履行复查验收手续,确保整改到位。

        (三)严格检查,确保实效。各区市县商务、粮食主管部门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抓住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时段,抽调专人,聘请专家,组织专门检查组,深入生产经营一线,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积极配合当地安监、消防、公安等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治理,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大对本次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相关企业和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交流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并曝光反面典型案例,加强示范引领和教育警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本次行动中来,营造广泛的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社会力量。

        联系人:张熙东  83600606、13204051000
        传  真:83684275
       
      

    大连市服务业委员会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