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局-房产测绘成果备案
职权编码 QTGH008
职权名称 房产测绘成果备案
子项名称
中介服务事项 出具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中介服务事项设置依据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建设部、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一)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二)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三)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的房屋。          第十八条 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等房产管理的房产测绘成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址点准确性、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房产测绘成果纳入房产档案统一管理。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
服务时限 双方协商约定
收费标准及依据 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