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码 | XKJF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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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权限内固定资产项目核准 |
子项名称 | 权限内水库项目核准、权限内水事工程项目核准、权限内热电项目核准、权限内电网工程项目核准、权限内公路项目核准、权限内独立公(铁)路项目核准、权限内城市供水项目核准、权限内旅游项目核准 |
中介服务事项 | 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
中介服务事项设置依据 |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年第11号令) 第三条 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取得依法应当附具的有关文件后,按照规定报送项目核准机关。 第九条 项目单位应当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项目申请报告应当由项目单位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其中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甲级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工程咨询机构 |
服务时限 | 双方协商约定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市场调节价 |